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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协助组织卖淫案不起诉辩护纪实

发布:2021-08-19 浏览:8380次

由刑拘到取保候审,再到检察院不起诉,算得上是成功辩护的典型效果。

202072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事拘留。次日,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便接受了其父亲委托并指派刑事二部主任高文律师主办该案。办理完委托手续后,辩护律师立即展开“黄金救援期”行动,于24日周六上午便到看守所与陈某某取得会见,在第一时间向陈某某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分析与咨询解答帮助,并针对其陈述的涉案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

会见结束后,辩护律师立即对相关案情进行研究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理论实务文章等,提出对本案有理有据的法律分析意见,并经过与办案人员真诚真心的交流沟通,最终获得了侦查人员对辩护人意见的采纳,于819日对陈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在获得第一阶段的辩护效果后,辩护人继续研究并发表相关专业法律意见,并在审查起诉阶段继续与承办检察官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承办检察官良好的专业素养的基础上,辩护人与承办检察官在对陈某某从宽处理的意见上很快达成共识。最后,检察机关2021513日对陈某某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至此,陈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一案获得成功辩护效果。

回顾办案过程,有三点总结:一是辩护的及时性,即“黄金救援期”非常重要性。在人被关押看守所之后,通常会出现不知所措、精神思想混乱状态,此时应当由律师及时会见,给予法律辅导,使其对诉讼过程有充分了解和预期。二是,律师的专业性和敬业心必不可少。刑事案件无大小,对于任何罪名和涉嫌犯罪事实都应当尽职尽责全面分析和研判,方能提出有理有据的法律分析意见。三是,与办案人交流要真诚、真心。以专业的分析意见,诚恳的态度,以心换心获得办案人的认可和支持。

刑事辩护道路,虽任重道远,但是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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